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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后勤保障处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时间:2015年01月09日 11:21    点击: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后勤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后勤员工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后勤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并进一步加强后勤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无故不参加考核的视为不合格。

第四条.考核优秀比例严格控制在学院规定的范围内。

第五条 考核范围包括后勤保障处各科室负责人和所有从事

管理与服务的员工。后勤保障处处级干部由学院负责考核。

二 考核内容

第六条 对科级干部的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个人述职与民主评价相结合,职工评议与处考核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分为德、绩两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的表现(40%):主要包括政治纪律、宗旨观念、大局意识、工作作风、道德品行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2、工作实绩(60%):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第七条 一般员工的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完成本职工作的质量和数量等。

1、德(20%):主要包括道德品行、组织观念、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集体主义观念等方面表现。

2、能(20%):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积极性及创新能力等方面表现。

3、勤(20%):主要包括遵守学院(含处、科)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及各种会议等方面表现。

4、绩(30%):主要包括工作量、工作成绩、工作效果和安全生产等方面表现。

5、廉(10%):主要包括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表现。

三 考核标准

第八条 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各考核项目测评标准如下:

1、思想品德

(36-40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很强的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坚决执行学院和后勤保障处的决定;工作严谨、扎实,积极开拓,勇于担当,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团结同志,关心下属,积极维护本部门的团结与稳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本人及下属人员无违规违纪现象。

(28-35分):以上各项做的较好,无大的问题。

(16-27分):以上各项做的一般,个别方面存在较大问题。

(15分以下):以上各项做的较差,个别方面问题比较严重。

2、工作实绩

(55-60分):认真履行职责,有很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工作计划周密、落实到位、完成及时;任务饱满,工作勤奋,政绩突出,有改革创新精神和成果;所在部门很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和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年无责任事故发生。

(45-54分):以上各项做的较好,全年无责任事故发生。

(30-44分):以上各项做的一般,群众意见比较大,但工作中没有重大的失误或由于个人原因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30分以下):以上各项做的较差,群众意见大;或由于个人原因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影响。

第九条 一般员工年度考核各考核项目测评标准如下:

1、思想品德

(18-20分):思想觉悟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传播小道消息;敬业爱岗,积极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志,诚实待人;工作踏实,态度诚恳,服务热情;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后勤荣誉。

(13-17分):以上各项做的较好,无明显问题。

(8-12分):以上各项做的一般,个别项存在一定的问题。

(8分以下):以上各项做的较差,个别项问题比较严重。

2、工作能力

(18-20):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能独立完成工作;敢于承担责任,工作认真负责;精通业务,工作勤奋,工作效率高;积极探索,能创造性完成任务。

(13-17分):以上各项做的较好,无明显问题。

(8-12分):以上各项做的一般,个别项存在一定的问题。

(8分以下):以上各项做的较差,个别项问题比较严重。

3、考勤情况

(18-20):严格遵守学院(含处、科)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性强,全年没有无故旷工现象,按时上下班,认真坚守工作岗位,不缺岗、不串岗,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及各种会议。

(13-17分):以上各项做的较好,无明显问题。

(8-12分):以上各项做的一般,个别项存在一定的问题。

(8分以下):以上各项做的较差,个别项问题比较严重。

4、工作实绩

(26-30分):工作量饱满,能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工作质量高、效率高、成绩突出,工作有创新、效果好,注重劳动安全,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19-26分):以上各项做的较好,全年无责任事故发生。

(10-18分):以上各项做的一般,工作有推诿现象,但工作中没有重大的失误或由于个人原因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10分以下):以上各项做的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群众意见大;或由于个人原因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影响。

5、廉洁自律

(9-10分):自觉接受廉政教育,廉洁自律,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不侵占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工作中无吃、拿、卡、要现象。

(6-8分):以上各项做的较好,无明显问题。

(2-5分):以上各项做的一般,群众意见比较大。

(0-1分):以上各项做的较差,群众反应强烈。

第十条 考核等级确定

1、综合测评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70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上为“合格”。

2、考核“优秀”人员,由后勤考核组从综合测评为“合格”的人员中评议产生。

四 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十一条 考核的基本方法。

1、上级考核下级,下级评议上级,群众民主评议与领导组考核相结合。

2、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3、自我总结与群众评议相结合。

4、实际成绩与工作目标比较分析。

成立由后勤党总支书记、后勤保障处处长、副处长、处长助理、后勤分工会主席组成的考核组,后勤党总支书记担任考核组组长,负责组织后勤员工年度考核。考核组成员涉及到本人被考核的,应回避,保证考核组公平、公正地进行考评。

考核组职责:1、负责制定后勤干部职工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2、负责对后勤员工考核、考核评价及考核结果的审定等工作;3、负责所属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并提出复审申请的复查、审核工作。

第十二条 考核程序

1、员工个人认真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各科室负责人组织召开本科室考评会,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结合员工平时表现和个人总结写出评鉴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初步拟定每个员工的考核档次上报后勤考核组。

3、后勤考核组组织召开全处员工考核测评会议,科级干部要在考评会上进行个人述职。全体员工对每一位被考核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测评打分表,由办公室整理汇总后上报处考核组。

4、后勤处考核组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各科室评议意见进行审核、评议,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并对每位员工写出评鉴意见。考核工作结束后,后勤考核组要及时形成考核报告上报学院考核领导组。同时,将科级干部的考核意见报学院科级干部考核组,经学院科级干部考核组评议确定考核结果。

6、后勤考核组考核结果由办公室通知各科室,各科室负责人要及时通知本人。

7、经学院考核领导组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后,处办公室及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意见。

五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后勤考核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