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教职工单身公寓管理工作安排,现就退宿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退宿时间:需退宿的老师请于每月月底前完成退房手续(以交还钥匙为准)。
2.费用结算:退宿手续办理完成后,自次月起停止扣缴住宿费;逾期未办理者,费用将按原标准继续扣缴。
3.注意事项:退宿时请清理个人物品,恢复房间原状,并配合管理人员完成验收。
特别提醒:退宿截止时间为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寒暑假暂停办理)过时视为自动续住,费用不予追溯调整。请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影响个人权益。
办理地点:后勤保障部物管科办公室(勤业楼二层)
联系人:康志强 联系电话:15034070866
一审:康志强
二审:荣登清
三审:常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