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4月3日我院第93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后勤保障处编外合同用工调整事宜”的会议决定,结合后勤保障处运行保障实际需求,对原有后勤公开招聘后未列入编外合同编制用工的两名同志(张琪、谷力伟)和卫生科原临聘医疗卫生人员(吴燕琴、高晋珍)进行了聘用考评、考核工作。经个人述职,所属科室评价,后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最终确定向人事处申请聘用张琪、谷力伟、吴燕琴、高晋珍四名同志为编外合同制用工。
后勤保障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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