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4日下午,山西省高校伙食工作第九检查组由于林林组长带队,对我院落实省教育厅和省食药局伙食和食品安全文件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参加检查工作的有:张长青副院长、后勤保障处高鹏飞、姜胜奎、王建国、徐杰、张利刚、郑崇微以及相关人员,会议由高鹏飞处长主持。
本次专项检查共分为:工作汇报、分组现场检查、检查反馈三部分。检查组一行在后勤保障处会议室听取了我院伙食工作的总体汇报,检查组第一小组对我院文馨餐厅、红叶餐厅、知行餐厅、教师餐吧、蔬菜粗加工间等场所的每一个操作间、备餐间、周转库,设施设备配置情况、运行情况、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逐一进行检查。检查组第二小组调取了我院自2012年以来食堂原材料的进货台账、索票索证等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的七类台账,原材料招标采购相关资料。
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一行对我院饮食工作在落实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情况及运行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
检查组认为学院在落实教发【2011】7号文件,推进建设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思路正确,措施得力;在改善学生就餐环境,食堂硬件设施方面,领导重视,投入大,尽管基础建设与省内本科高校相比,有较大差距,但是与2012前比改善效果显著;学院在落实晋教后勤【2013】38号文件,坚持“规模采购、降低成本、保证质量”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工作全公开,全透明,力度大,有保障。
同时,检查组也指出了我院学生食堂存在的问题:食品安全管理员全是兼职人员,且仅有2人,配备数量少,安全监管不到位,不符合与晋食药【2014】234号文件“每满一千人就餐的餐厅必须配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要求。建议学院以文件形式明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职责和待遇。红叶餐厅管理人员缺失,内部流程不符合相关规定,交叉污染安全隐患大,建议学院尽快进行彻底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最后,张长青副院长对检查组认真细致的检查和指导表示感谢,要求后勤保障处要严格按照检查组的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能整改的立刻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严格制定整改计划,跟进落实,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