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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非定点医院)急诊住院备案及报销须知
时间:2016年07月10日 10:07    点击:

备案:

参保人员出了太原市,因突发疾病而发生的急诊住院,一经住院第一天及时通知太原工业学院医保办公室,从住院之日起省内七天、省外十天内备案有效,否则不予报销。

所需资料:

诊断证明(建议)书(原件或传真件)、单位公差函(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山西省直管单位参保人员非定点医院急诊住院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备案存留,一份报销时交回省医保中心)。

报销:

单位介绍信、诊断建议书、本人社保卡及复印件、医院等级证明、住院证、出院证、正规发票及复印件、盖有收费章的费用明细汇总单、病历复印件及病历首页复印件(含医嘱、病历首页盖病案室章)、《山西省直管单位参保人员非定点医院急诊住院备案表》、盖有单位财务章的核拨表。至省医保中心初审,初审通过后报销。